2012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12月9日在各参赛俱乐部主场进行。 二、参赛俱乐部队(以各俱乐部注册名称为准) 2011年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的8个俱乐部队和2011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甲级联赛前4名的俱乐部队: 北京冠羽羽毛球俱乐部队 沈阳机床羽毛球俱乐部队 上海兹韦克羽毛球俱乐部队 江苏中建地产羽毛球俱乐部队 浙江银江羽毛球俱乐部队 湖北武汉美联地产羽毛球俱乐部队 湖南湘羽羽毛球俱乐部队 广东欧派羽毛球俱乐部队 四川川威羽毛球俱乐部队 青岛啤酒羽毛球俱乐部队 广州粤羽羽毛球俱乐部伟豪地产队 八一东凌集团羽毛球俱乐部队 三、比赛项目 五场制混合团体(混合双打、女子单打、男子单打、女子双打、男子双打)。 四、注册和报名 (一)参加2012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以下简称“羽超联赛”)的俱乐部,必须按照《关于2012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于2012年5月25日前进行俱乐部参赛注册;于2012年7月20日前进行俱乐部教练员和运动员注册;于2012年7月27日前进行比赛报名。 (二)每队报领队1名,教练2至4名,队医1至2名,男运动员4至10名,女运动员4至10名。羽超联赛开赛后,如报名参赛运动员因故不能比赛,可由所属俱乐部在其已注册运动员中补报并经中国羽协批准方可参赛。但补报工作必须在补报运动员首次参赛轮次之前一周(或两轮)进行。报名参赛的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羽协颁发的中羽联赛注册证。 五、报到 参赛运动队应至少提前1天到各自赛区报到。报到时,将本队教练员和运动员的中羽联赛注册证交裁判长审核。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 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世界羽联()的最新规定。 (二)竞赛方法 本赛季羽超联赛分为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常规赛阶段进行南北分区主客场双循环赛;季后赛阶段,常规赛各区排名前4名的俱乐部队进行主客场交叉淘汰赛及PK赛决出冠亚军。 1. 常规赛 (1)采用“1”固定的逆时针轮转法,分南北两区先后进行两个单循环赛排出组内名次。必要时,中国羽毛球协会有权根据需要调整相关队伍的比赛顺序。 (2)各俱乐部队根据2011年羽超联赛和羽甲联赛的名次从高到低每两队为一批次,根据两队相对地理位置分别进入北区和南区。如具有有效联赛名次的俱乐部未注册参赛,依次由下一名次的俱乐部递补进区。 (3)各区内俱乐部队根据2011年羽超联赛和羽甲联赛的名次从高到低依次进入相应分区第一循环和第二循环的组内号位,如具有有效联赛名次的俱乐部未注册参赛,依次由下一名次的俱乐部递补进位。 (4)每两个队之间2011年俱乐部联赛名次高的队有权选择两队间比赛的主客场顺序。俱乐部在一个单循环内最多选择3个主场。 (5)单循环赛的名次计算 按照《羽毛球竞赛规则》的规定计算。 2.季后赛及名次计算 (1)常规赛南、北区排名第一的队抽签进入季后赛主客场交叉淘汰赛及PK赛的1号位和8号位。 (2)常规赛南、北区排名第二的队交叉进入3号位和6号位。 (3)常规赛南、北区排名第三的队进入4号位和5号位中与另一个分区第二名进行1/4决赛的号位。 (4)常规赛南、北区排名第四的队进入2号位和7号位中与另一个分区第一名进行1/4决赛的号位。 (5)两队间主客场淘汰赛的第一场比赛在单循环赛排位较低的队的主场进行;第二场比赛在另一队的主场进行。如有PK赛,在单循环赛排名高的队的主场次日进行。 (6)冠、亚军决出后,半决赛失利的队并列第3名;1/4决赛失利的队并列第5名;在分区主客场双循环赛中排名第5的队并列第9名;在分区主客场双循环赛中排名第6的队并列第11名。 (7)主客场双循环赛的名次计算: ①根据两个循环全部比赛的胜次进行排名。 ②如果两个队胜次相同,则该两队之间胜两次的队排名靠前。如该两队各胜一次,则计算该两队之间比赛的净胜场数,净胜场数高的队排名在前;如净胜场数仍相同,则依次计算该两队之间比赛的净胜局数、净胜分数,直至在某一计算层级的净胜数分出高低;如仍不能分出高低,则以抽签决定该两队排名先后。 ③如果三个(含)以上队胜次相同,则依次计算这些队两次循环赛全部比赛的净胜场数、净胜局数、净胜分数,直至在某一计算层级的净胜数分出高低;如仍不能分出高低,则以抽签决定这些队排名。其中不论在净胜场、净胜局、净胜分哪个计算层级上出现两个队相同的情况,则按以上②的步骤排出先后。 (8)主客场淘汰赛的名次计算 两队中胜两次的队晋级。如该两队各胜一次,则需进行PK赛,PK赛胜队晋级。
七、比赛办法 (一)每次混合团体赛采用5场3胜制(常规赛打满5场。季后赛胜3结束,但主办方有权根据需要安排双方增加表演赛场次)、三局两胜、每局21分、每球得分的比赛方法。 但常规赛每次混合团体赛中,胜3后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每局11分,每球得分的比赛方法; 10平后领先两分的一方胜这一局,14平后先到15分的一方胜这一局,第3局一方先到6分时交换场区。 (二)混合团体赛的出场顺序。 1.每次混合团体赛在一个比赛单元,一块场地连续进行,直至分出胜负。 2.每轮次混合团体赛的出场顺序按下表固定:
(三)每次团体赛,一名运动员最多上两场且只能兼项双打和混双。 (四)每次团体赛,一支俱乐部队最多只能在两场比赛中派A级运动员出场。双打或混双出场配对中只有一名A级运动员时,该配对场次仍按一场计入该队A级运动员出场数。 (五)每次团体赛,一支俱乐部队最多只能在三场比赛中派A级及准A级运动员出场。双打或混双出场配对中只有一名或两名该两级别运动员时,该配对场次按一场计入该队该两级别运动员出场数。 (六)每次团体赛,一支俱乐部队最多只能在一场比赛中有非中国羽协运动员上场。双打或混双出场配对中只有一名非中国羽协运动员时,该配对场次仍按一场计入该队非中国羽协运动员出场数。 (七)在各赛区裁判长主持下,对阵双方必须在赛前规定的时间交换出场名单。 八、比赛器材 比赛用球、塑胶场地、网柱和球网均为李宁牌,其中比赛用球型号为A+600。 九、比赛服装 (一)每支俱乐部队的成员必须穿着在羽超联赛注册的统一款式和颜色(每队注册明显不同的两种颜色)的服装参加比赛。 (二)为避免雷同,服装注册后组委会公布各主场参赛俱乐部队穿着颜色一览表,各队按此执行。 (三)比赛期间,运动员更换服装必须保证款式色调的一致。 (四)临场执教的教练员必须穿着本俱乐部队统一服装。 十、开赛时间 (一) 2012年羽超联赛每次团体赛的开赛时间是: 1.18:30 2.如遇电视直播需求另行调整 (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过中国羽毛球协会批准后方可调整开赛时间。 (三)中国羽协有权根据需要对开赛时间进行调整。 十一、升降级办法 (一)2012年羽超联赛获得前10名的俱乐部直接获得参加2013年羽超联赛的资格; (二)2012年羽甲联赛获得第1名和第2名的俱乐部,根据两队相对地理位置分别进入南、北分区参加2013年羽超联赛;2012年羽超联赛并列第11名的两个俱乐部参加2013年羽甲联赛。 (三)如果因2012年羽甲联赛的队升级而使羽超联赛的一个俱乐部同时有两支(或以上)队伍获得参加下一赛季羽超联赛的资格,该俱乐部只能保留名次最高的那支队伍参加羽超联赛的资格,其他队伍的参赛资格必须转让,办法另行规定。 (四)如果2012年羽甲联赛获得晋级资格的队放弃2013年羽超联赛,则以2012年羽甲联赛后续名次的队依次递补。 十二、奖励办法 2012年羽超联赛将对获得优异成绩的俱乐部和运动员进行奖励。 十三、比赛监督和裁判员 2012年羽超联赛的每次团体赛将由中国羽协选派比赛监督1名,运动员督导1至2名,裁判长1名,裁判员3名,由主场所在城市所属省级体育局或由主场所在城市体育局经所属省级体育局委托选派当地司线员10名及辅助人员,并报中国羽协备案。比赛监督和裁判人员工作的具体规定详见2012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比赛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关于裁判人员工作的规定》。 十四、申诉 临场裁判人员根据羽毛球竞赛规则确定的职责对比赛事实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各参赛俱乐部队如对本次团体赛比赛过程中裁判人员的判罚结果有异议,可于赛后30分钟内,经由现场比赛监督向组委会提交有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并同时缴纳申诉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组委会接到申诉后,将根据调查结果,在下一轮比赛开赛前公布处理结果;如申诉方胜诉,申诉服务费退回;否则该申诉服务费归入羽超联赛奖励基金,不予退还。 当就某个俱乐部主场赛区司线员工作向中国羽协提交书面申诉的俱乐部队达到三支时,该主场赛区的后续场次司线员由中国羽协选派,有关费用由该主场俱乐部承担。 十五、主场组织工作和广告权益 参加2012年羽超联赛各参赛俱乐部按2012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主场组织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关于运动装备的规定 参加2012年羽超联赛各俱乐部按2012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运动装备及其广告的管理办法》执行。 十七、新闻宣传 参加2012年羽超联赛各参赛俱乐部按2012年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文件汇编中《关于新闻宣传、媒体服务和电视转播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十八、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羽毛球协会。 |